房地产敏感话题-抢“Offer”
今年抢“Offer’好像明显的多,从年初的冰天雪地抢到炎炎夏日,也还不见收敛。好多买家屡屡入阵,抢得是筋疲力尽,心力交瘁。抢到和没抢到的都有说不出的无奈。绝大多数买家都对抢Offer深恶痛绝。认为抢Offer对买家不公,还容易衍生出种种弊端。要求改良,废除抢Offer做法的呼声时有耳闻。

先来说说抢Offer产生的基础和原因。

地产局有一条规定如下:

No MLS® Listing shall appear on the MLS® System that is not immediately available for registration of Offers.

原话说起来有点拗口,简单一点说,意思就是:所有通过MLS系统上市出售的房产都必须是可以立即注册下单购买的。

除此之外,没有任何关于谈Offer具体时间的规定。

注册登记Offer(Offer registration)和谈Offer(Offer presentation)是两个不同概念,可以同时进行, 也可以相差几小时,几天。

我们所说的抢Offer是在谈Offer过程中发生的事,所以说并没有法律和规定禁止抢Offer,任何卖方经纪都可以遵照卖主的要求或建议卖主在特定的时间里谈Offer,以促成抢Offer的发生。这是产生抢Offer的人为因素。 但并不是设定一个谈Offer的时间,到时候就一定会有人来抢。供求关系是产生抢Offer的另一个因素,这是由市场决定的,购买力旺盛,供不应求就容易产生抢Offer。

还有一种情形,房子上市了好几个月都无人问津,突然有一天却以高出叫价(抢Offer)出手了。这是时机的因素,或者说是运气。如何把握机遇,这是卖房经纪的能力和技巧,这里不谈。

由此来看,禁止抢Offer的做法是行不通的,就算法律规定上市的房产可以立即谈Offer,也避免不了抢Offer的发生。

那么改良一下现有抢Offer的做法如何?

现有的抢Offer大体上有两种做法:1,各个买家(经纪)单独面对面地同卖家(经纪)谈Offer,一个买家可以看到另一个买家的存在,但不知道相互的出价;2,所有的Offer都传真到卖方经纪处,买卖双方不见面。

有一部分买家怀疑抢Offer时,有“托”在扰乱市场。有位地产局人士也认为:有些抢Offer时,有“影子Offer”在做怪。

对此怀疑,有经纪对买家解释说:不敢想象会有经纪胆敢冒着被砸饭碗,受处罚的危险,在众目睽睽之下带着“买家”做假。这话不假。但您也许会说:冒着生命危险干坏事的都大有人在,何况冒这点险的?对此,我只能说您说的也在理。

还有业内人士认为,遇到抢Offer,又不让面对面谈Offer的情形时,真的不能确认到底有没有人抢Offer或是有几个人在抢Offer。虽说是有规定要求谈Offer前要先在卖方经纪的公司注册登记Offer,但要核实起来就比较困难。

于是就有人提出,遇有抢Offer,就改为公开竟争,象拍卖行那样公开拍卖。公开透明,就可以避免那些做假行为。

但这样一来,买家也许又会说:不公开竞争,买家会根据自己心里的底价做出决定。这样公开竟争,更容易让买家失去理智,一时冲动,出了高价,对买家还是不利。

在目前的情形, 遇有抢Offer,有以下建议, 不妨参考:

不要先给自己定下框框:见有抢Offer就撤,或是一定要抢到。

要先问问自己,对目前的市场有多了解?对这房子有多喜爱?能出到什么样的价钱?

如果自己想去抢,经纪不建议抢,这种情形下听经纪的多半没错。

如果自己犹豫不决,经纪建议值得去抢。这时要多听听经纪的分析,问问经纪会有什么样的计划,采取什么样的步骤去抢?

如果时间来得及,先申请好贷款,先验验房,一旦抢起来,在Offer里去掉这些贷款验房些条件,胜算的把握就大得多。

尽量争取面对面谈Offer的机会,能够看到其他抢Offer买家的存在。

以上建议,只是一般性的参考意见。具体情况,要与自己的家人多商量,与自己的经纪多沟通,再做决定才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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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维多利亚生活、工作近20年,建商经历,看房视觉独到,专注维多利亚地区房地产市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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